好文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11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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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30日 永利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抽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二十日内,依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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